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决定,1996年5月18 日在 长春东煤宾馆召开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暨年度股东大会),现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 关规定,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199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4、审议1995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5、审议1995年度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一并分配的方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7、审议发行1996年企业债券的提案;
    8、审议企业兼并的提案;
    9、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10、选举第二届监事会成员;
    11、其它事项。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1996年4月26日下午三时止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拥有本公司股票 的股东或其代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托出席 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2、办理登记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治街5号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0431-8998108
    传真:0431-8998094
    邮编:130041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