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6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了本公司报送的宽限期申请材料,并于2001 年6月22日作出了“关于同意给予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宽限期的决定”,现将 本公司获准宽限期后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1年6月27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关于宽限期资产重组方案”。
    二、2001年6月28 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联交易公告”。
    三、2001年6月29日,本公司聘请的资产评估事务所开始对本次资产重组出售的 资产和收购的资产进行评估,现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本公司在正式向深交所提交宽限期申请的同时, 就与公司的主要债权单位 工商银行、中行、交行等进行接触,寻求债务解决的最佳途径,2001年6月30 日正式 向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交通银行长春分行递交了吉林轻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重组方案,此方案等待批复,接到批复后, 本公司将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资产重组中,职工安置也是重要的内容 ,为了切实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从6月中旬开始作了大量的基础工作,具体方案正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并结 合企业自身情况在制定过程中。
    六、计划7月中旬召开董事会,8月中旬召开股东大会,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