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股权转让情况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1日依据中国 人民银行文件关闭,进入清算程序。
    1、经省政府批准,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于2001年6月4日与 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以每 股0.36元的价格转让给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总价款人民币3,600,000元;
    2、经省政府批准,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于2001年6月4日与 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1019.6万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2%)以每股0.36元 的价格转让给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总价款人民币3,670,560元;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住所为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光复路103栋,法定代表人为王喜顺, 成立于 2000年11月30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出资人王喜顺,出资16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 本的53.33%;出资人郝明明,出资5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6.67%。 经营范围 为经销计算机等。截止2000年12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3528.5万元,净资产为3528.5 万元。
    2、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
    该公司住所为长春市南岭大街268号,法定代表人为张程博,成立于2001年 3月6 日,注册资本3700万元,出资人张程博,出资62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6.76%;出 资人刘燕,出资5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3.78%。主营建筑材料及装璜材料、五 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品)、电脑及电脑软件、电脑软件开发等。截止2001年5 月 末,公司总资产为3704万元,净资产为3703.2万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 受让方与本公司法人股东无 关联关系。
    四、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吉林省国际信托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13,200,000 7.29
山东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11,000,000 6.49
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 10,560,000 6.23
长春创世实业有限公司 10,196,000 6.02
长春恒顺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5.90
长春卓诚实业有限公司 6,600,000 3.90
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 6,111,600 3.60
长春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5,068,800 2.99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0,000 1.95
海南亿丰拍卖有限公司 2,640,000 1.56
    五、本次股权转让按照国有法人股转让审批程序,现已上报吉林省财政厅,正在 审批过程中,待正式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