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近日收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翔运街支行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本公司已偿还在该行贷款的表外利息60万元,同意对本公司所欠表外利息335万元进行减免帐务处理。
    上述减免利息将相应增加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中资本公积金金额。
    说明: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市翔运街支行贷款总额3300万元,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尚未偿还该项贷款本金3000万元,无未偿还利息。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