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有关公司国有法人股转让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情况
    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于2001年12月30日分别与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201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92%)以人民币0.36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0%),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转让给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1019.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2%),总价款为人民币叁佰陆拾柒万零陆佰伍拾元。
    本次股权转让已获吉林省政府和国家财政部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吉林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清算组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00万股,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019.6万股。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21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洋浦华海楼202房,法定代表人唐国纲,经营范围:农业综合开发(种子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外贸易、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的销售;旅游服务、咨询服务业。截2002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51.71万元,净资产为1614.66万元。
    2、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4月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住所:洋浦工商中心大楼1296号,法定代表人李朝晖,经营范围:农业综合开发(种子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对外贸易、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工艺美术品的销售;旅游服务、咨询服务业。截2002年11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244.49万元,净资产为1237.11万元。
    三、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与受让方无关联关系,受让方与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本次股权转让完成过户后,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转让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海南顺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13,200,000 7.79 海南顺丰股份有限公司 10,560,000 6.23 洋浦宇鑫实业有限公司 10,196,000 6.02 洋浦锦瑞实业有限公司 10,000,000 5.90 长春卓诚实业有限公司 6,600,000 3.89 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 6,111,600 3.61 上海昆凌工贸有限公司 5,810,000 3.43 长春盛基实业有限公司 5,068,800 2.99 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300,000 1.95 上海肇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000,000 1.77
    五、本公司董事长孙健持有本公司流通股77000股,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买卖本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的行为。
    特此公告。
    
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