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5月21日,公司收悉吉林金泉宝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金泉宝山药业”)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所出具的股东拥股信息报表。该报表显示,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吉林省恒和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和集团”)、原并列第二大股东之一的吉林省明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日实业”)于2004年5月17日分别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8655000股、11707500股转让给吉林金泉宝山药业,股权过户手续已完成。吉林金泉宝山药业现持有本公司法人股403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76%,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003年6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此次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003年6月26日公司在《证券时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摘要。
    2003年12月2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披露了收购报告书全文。
    此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恒和集团已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明日实业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6800000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特此公告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