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到监事4名,授权监事1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荣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
    由原“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修改为:“ 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 该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马旭东先生、戴伟先生为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后附)。该项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职工代表推选,张大翼先生作为职工代表担任公司新一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后附)。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1: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介
    马旭东先生,1971年5月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长,现任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戴伟先生,1966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任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党办组织员,现任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保卫部部长。
    附件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简介
    张大翼先生,1964年9月13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曾任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调度,现任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六车间(中药制剂)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