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3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决定召开2002年度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2003年6月30日上午9:30
    3、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聘任北京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改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
    2、审议公司董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监事会2002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公司200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7、投资组建新公司的议案。
    公司以部分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出资3200万元,自然人徐虹、李晖以货币出资150万元,组建吉林恒和维康药业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3350万元,公司占95.52%。
    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2003年4月10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3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深圳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后附)、授权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3年6月25日至6月27日;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9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办公楼四楼)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仲 玲 0432-4831982
    罗国建 0432-4831887
    联系传真:0432-4841728
    2、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3、“非典”时期,请与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恒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