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6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于2006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应到董事六人,亲自出席董事五人(张守斌先生、孙洪武先生、李永喜先生、杨庆祥先生、冯淑华女士),授权代为出席一人(端然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张守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向吉林市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900万元,用房屋和土地作抵押,贷款期限一年;同意向吉林市环城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申请贷款1000万元,用房屋和土地作抵押,贷款期限二年。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