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5年8月5日以书面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与地点于2005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会议应到董事六人,亲自出席董事五人(张守斌先生、孙洪武先生、李永喜先生、杨庆祥先生、冯淑华女士),授权代为出席一人(端然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张守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