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据有关媒体报道"公司阿司匹林反倾销一案取得胜利",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使投资者准确了解有关情况,公司现就有关"阿司匹林反倾销"一事说明如下:
    2000年7月11日,本公司"反倾销"一案经美国联邦政府、国贸部终审判决,关于中国阿司匹林商品反倾销税率为:
出口方/生产厂家 平均重量税/百分比 吉林制药进出口公司 10.85% 中国普税率 144.02%
    公司于2000年9月14日得到委托律师发来的传真,"罗纳普朗克公司提出的上诉书,要求国际贸易法院改变商业部有关中国阿司匹林反倾销调查的终审判决"。
    2002年10月8日收到美国伟凯律师事务所便函,被告之:2002年9月9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发布意见,即批准美国商务部发回判决,再次核算的吉林制药倾销税率最低到1.27%,如果起诉人对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不上诉,那么美国商务部对中国阿司匹林反倾销成员将被修订,吉林制药将被排除在外。
    上诉人上诉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公司已得知:原告已正式就中国阿司匹林反倾销终裁,在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对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司法部提出了上诉。因此,公司将继续委托伟凯律师事务所,参加此案在联邦上诉巡回法院的上诉及此案的第二次行政复审。伟凯律师事务所已将2003年行政复审的调查问卷提供给美国商务部。如果替代国价格不发生较大的变动,阿司匹林对美国的出口税率仍维持零关税。上述情况在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4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中对阿司匹林反倾销一事均详加说明,提请投资者注意查阅(上述报告均分别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及指定网站-深圳巨潮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过程中。若该事项有新的变化,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阿司匹林是公司重要产品,如公司阿司匹林反倾销胜诉,税率将降至零税率。由于税率降低可提高该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如败诉,税率将发生变动,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公司认为,该诉讼事项对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