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章程第二十条之规定,董事会认为一九九三年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的目标已经实现,因此,决定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九日上午九点在本公司大会议室召开股东代表会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今年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和九四年盈利预测
    2、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社会公众股上市交易决议
    二、出席会议股东代表资格
    1、没有进入本公司董事会的法人股东派代表一人
    2、凡登记在册并持有本公司个人股一万(含一万)股以上的个人股东;持股不足一万股的个人股东,可按其一万股自行组合协商产生一名代表出席会议,也可委托其他出席会议股东代为行使权利与义务;股东代表不能出席会议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七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本公司股东帐户卡(持股卡),股东代表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也可以采用传真办理登记手续。
    四、本公司通讯地址 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99号
    邮政编码:132012
    传真:(0432)843363
    电话:(0432)843363
    联系人:闻成、孙学玉、魏平
    附注:凡持有已换持股卡的股东必须携带持股卡及与持股卡相同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在12月11日至12月15日到本公司重新确认股权,过期本公司不予确认,一律到省证券登记公司自行办理确认手续。
    
吉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