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白鸽
    股票代码:000544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兴隆铺街
    通信地址:郑州市兴隆铺街
    联系电话:0371-381288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 年10 月14 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此次股权转让尚需国家商务部批准。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郑州亚能、受让人: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2、东糖集团、出让人:指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3、*ST白鸽、上市公司:指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中发展:China Capital Development Ltd.
    5、郑州热力: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6、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7、本报告:指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8、本次收购:指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收购东糖集团所持有的68,181,818股*ST白鸽股权。
    9、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兴隆铺街
    注册资本:84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企合豫郑总字第00104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合资经营(港资)
    法定代表人:时青厦
    税务登记证号码:410100614718228
    经营范围:发电和生产热能(不包括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
    经营期限:二十年
    股东:本公司股东为China Capital Development Ltd.和郑州市热力总公司。
    通讯地址:郑州市兴隆铺街
    联系人:闫中彬
    联系电话:0371-3812885
    二、股权控制关系
    股权结构图
┌──────┐ │Joachim Chao│ │(51%) │ └───┬──┘ ┌──────┐ ┌───┴──┐ │郑州市国资局│ │亚能电力集团│ │(100%) │ │(100%) │ └───┬──┘ └───┬──┘ ┌───┴───┐ ┌───┴────┐ │郑州市热力公司│ │China Capital │ │(40%) │ │Development Ltd.│ └──┬────┘ │(60%) │ │ └───┬────┘ │ │ └──────┬────────┘ ┌────┴─────┐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1、Joachim Chao:男,42岁,英国国籍,香港华光船务公司董事。
    2、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姓名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 公司兼职情况 他国家或地 区的居住权 时青厦 郑州亚能董事长; 中发展董事长 香港 P168087 香港 何兆佳 郑州亚能董事; 中发展行政总监 香港 BC186277 香港 加拿大 赵式中 郑州亚能董事; 中发展财务总监 香港 D304927 香港 英国 刘先超 郑州亚能董事 郑州热力总经理 中国 410105511102105 郑州 梁惠予 郑州亚能董事 中国 410102520520255 郑州 庄艳 郑州亚能总经理 中国 410105630430054 郑州 严隆斌 郑州亚能财务总监 中国 512923196801250038 四川
    (二)、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名称、数量、比例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在此次持股变动前,未持有*ST白鸽股份。
    本次收购后,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持有*ST白鸽股份68,181,818股,占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25.3%。东糖集团不再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条款
    受让方: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出让方: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68,181,818 股
    比例:占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5.3%
    股份性质:法人股
    转让价格与价款:每股价格0.293 元,计人民币20,000,000 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0月12日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其它持股变动情况
    1、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独立持有上述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前,我公司未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将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3%的股权,成为*ST白鸽的第二大股东。
    2、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中发展、郑州热力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ST白鸽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我公司无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青厦
    2003年10月14日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白鸽
    股票代码:00054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通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路8号
    联系电话:(0769)2613931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 年10月14 日
    特别提示
    (一)本报告书是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持有、控制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此次股权转让尚需国家商务部批准。
    第一章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1、东糖集团、出让人:指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2、郑州亚能、受让人: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3、*ST白鸽、上市公司:指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5、本报告:指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6、本次出让:指东糖集团向郑州亚能出让其所持有的68,181,818股*ST白鸽股权。
    7、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纵大道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44190010093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民营
    法定代表人:陈尧燊
    税务登记证号码:441900198054011
    经营范围:制造糖、酵母、机制纸、磁性器件、火力发电、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商品);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废纸收购(限自用)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本公司股东为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及陈尧 燊 、李锦生、梁永安、肖可见、洪流等五位自然人。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莞樟路8号
    联系人:梁永安
    联系电话:(0769)261393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姓名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 国籍 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 是否取得其他 公司兼职情况 住地 国家或地区的 居住权 陈尧燊 东糖集团董事长; *ST白鸽副董事长 中国 442527430710197 东莞 无 李锦生 东糖集团董事、总经理 *ST白鸽董事 中国 442527600714197 东莞 无 梁永安 东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ST白鸽董事 中国 442527630226201 东莞 无 肖可见 东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442527621224205 东莞 无 洪 流 东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ST白鸽监事 中国 44252719404161994 东莞 无 钟建生 东糖集团监事会召集人 中国 442527550610197 东莞 无 刘佩芬 东糖集团监事 中国 442527570805202 东莞 无 丁植新 东糖集团监事 中国 442527561210203 东莞 无
    (二)、截止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东糖集团有限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名称、数量、比例
    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在此次持股变动前,共持有*ST白鸽法人股份68181818股,占*ST白鸽股份总额的25.3%。
    本次转让后,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持有*ST白鸽股份68,181,818股,占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25.3%。本公司不再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二、《股份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协议主要条款
    出让方: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
    转让股份数量:68,181,818 股
    比例:占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25.3%
    股份性质:法人股
    转让价格与价款:每股价格0.293 元,计人民币20,000,000 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0月12日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
    三、其它持股变动情况
    1、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独立持有上述股份。本次股权转让前,我公司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3%的股权,为*ST白鸽的第二大股东;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我公司将不再持有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2、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及陈尧燊 、李锦生、梁永安、肖可见、洪流等未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四、在此次转让前,本公司已对受让方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进行了调查,认为该公司之受让行为和受让资格并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之处。
    五、截至本次转让前,本公司没有占用豫白鸽资金、资产或利用第二大股东身份使豫白鸽为本公司负债提供担保的行为发生,亦不存在其他损害豫白鸽利益的情形。
    六、本公司对本次转让之标的享有完整的权利,不存在司法冻结、抵押、质押等权力限制的情形。
    第四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ST白鸽股票的行为。
    第五章 其他重大事项
    我公司无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东莞市东糖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尧燊
    200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