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股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4年10月28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
    二、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的比例及数量:每10股普通股配售2股,共计配售3570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部分配售1260万股,国家股部分配售2310万股。
    2、配股的认购方式:全部以直接交款方式认购配售股份。
    3、国家股配售部分2310万股有偿转让给社会股东,每股配股权转让费0.10元。该部分股份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流通问题未作新规定之前,由国家拥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