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兆峰陶瓷(河南)彩釉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峰陶瓷)担保一事, 我公 司已于2000年12月8日在《证券时报》予以公告。基于为兆峰陶瓷担保的事项中,登 封电厂(现已改组为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系反担保方,日前,我公司已向登封电厂 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要求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反担保责任的通知》, 敦 促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深交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和持续信息公开原则,特此公告。 对此事的 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披露,望投资者注意风险。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