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月13日,在公司本部第二会议室召开2001年 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60,727,600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59.65%。公司董事及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解除《广 东一品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表决结果为:160,727,600股同意、0股弃权、0股反对, 以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100%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仟问律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赵虎林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