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6年5月29日公告的《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于2006年11月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6]240号《关于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批复,同意公司按照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重组。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