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6年8月14日,《中国证券报》第九版刊登了《白鸽股份欲变凤凰中国式重组能走多远》(以下简称“报道文章”)的报道文章,称1、“公司资产置换只是一个序幕,后续可能还有优质资产注入。白鸽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是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第二大股东是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记者辗转从郑州市国资委得到的消息,郑州市国资委未来可能将这两者合并为郑州市公用事业集团,并将两者的优质资产逐步注入上市公司,从而将白鸽股份彻底打造成整合郑州市供热和污水处理等公用事业资源的平台。”2、“从接近郑州市国资委的人士处得知,白鸽股份资产置换完成后,热力总公司和污水处理厂下一步将被整合成郑州市公用事业集团,两者的集中供热和污水处理业务将逐步注入到白鸽股份,最终实现郑州公用事业的整体上市。 ”3、“按照郑州市国资委的安排,白鸽股份完成资产重组后,公司下一步将收购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资金来源可能是银行贷款,或者由上市公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而在建的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将最后被纳入上市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就以上问题向郑州市国资委发送了问询函,郑州市国资委的回复是:我委目前没有对以上问题作出任何计划或安排,今后3个月内也没有此方面的计划或安排。
    报道文章另称“由于污水处理是国家支持的环保产业,王新庄厂加强自身的环保建设,据说能够得到政府减免税收的优惠,减免的税收将直接成为上市公司的净利润。”
    就此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说明如下:
    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将以特许经营模式按企业化方式运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经营性资产,根据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洲光华(2006)特审字第168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查询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污水处理业务涉及的税项包括:
    (1)营业税:按应税收入的5%计算缴纳。
    (2)城建税:按应纳营业税额的7%计算缴纳。
    (3)所得税:按33%税率计算缴纳。
    (4)其它税费按相关规定计算缴纳。
    盈利预测报告中污水处理业务除以上税项外,没有其他税项。此项业务没有政府减免税收的优惠,也不存在因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