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4年2月8日在公司本部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七名,董事时青厦、胡爱丽因公务未能到会,胡爱丽董事委托史占勇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分别由董事蒋蒙宁、董事长刘先超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慎研究,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推举刘先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推举胡爱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聘任周林森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张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六、同意《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部分董事提议,拟对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作如下修改:
    制度第三条“薪酬原则:董事、监事的薪酬水平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风险等。”
    拟修改为“津贴原则:董事、监事的津贴标准综合考虑董事、监事的工作任务、责任及风险等。”
    制度第四条“薪酬标准:董事、监事的薪酬以津贴的方式发放。其中董事长年津贴为 6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4万5千元,董事会秘书年津贴为4万5千元、执行董事及监事会主席津贴为每人每年3万6千元、非执行董事及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2万8千元,以上津贴按月发放;”
    拟修改为“津贴标准:董事长年津贴为 肆万捌千元;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主席津贴为每人每年叁万陆千元;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壹万捌千元。以上津贴按月发放。”
    特此公告
    
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一:
    简 历
    刘先超,男,1951年11月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曾任郑州市集中供热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胡爱丽,女,1963年6月出生,1981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生产经营处副处长、处长,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现任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周林森,男,195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热力一厂厂长、热网管理处副处长、西区热网管理处处长,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副总经理兼郑州亚能热电有限公司兴隆热电厂厂长,郑州电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建华,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划处副处长,白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处处长,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处处长。现任白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
    附件二: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先超
    委 员:时青厦 胡爱丽 蒋蒙宁 史占勇 张永振
    朱永明 路运锋 徐强胜
    审计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朱永明
    委 员:胡爱丽 史占勇 路运锋 徐强胜
    提名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刘先超
    委 员:时青厦 胡爱丽 蒋蒙宁 史占勇 张永振
    朱永明 路运锋 徐强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徐强胜
    委 员:刘先超 胡爱丽 史占勇 朱永明 路运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