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接安徽省物价局文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东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05】102号),现将我公司省内销售的电量上网电价上调情况公告如下:
    一、我公司直属5台12.5万千瓦发电机组省内上网电价(含税)由364元/千千瓦时调整为391元/千千瓦时;控股子公司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省内上网电价(含税)由378元/千千瓦时调整为401元/千千瓦时。
    二、取消超发电价,公司在省内销售的所有上网电量均执行政府核定的上网电价。
    三、以上电价调整自2005年5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此次上网电价的上调以及取消超发电价的政策,将有利于缓解因煤价大幅上涨给公司所带来的成本压力。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