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四届九次会议于2004年8月17日下午3时30分在公司四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张绍仓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和董事代理12人。监事会成员、副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试行)》。
    三、审议通过《签订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完工担保函》。
    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下简称“阜阳华润”)是华润电力益斯特伊有限公司、本公司和安徽阜阳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5%、40%和5%。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2003)359号文批准,在阜阳市投资建设2×60万千瓦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建设期自2004年3月1日起至2007年12月结束。鉴于银行对该项目给予了资金支持,则项目投资各方向银行出具承诺函:
    1、阜阳华润将于2007年12月31日或之前完成2×60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建设并正常投产发电,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50.35亿元人民币。
    2、确认阜阳华润的项目系按规定建设,项目符合现行国家的有关法规。
    3、项目建成后,将按银行要求协助办理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抵押手续。
    本项目完工担保函所涵盖的内容由各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承担责任。本完工担保函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阜阳华润第二台60万千瓦机组投产之日终止。
    专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