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一年度(第十次)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上 午9:00在安徽省合肥市皖能大厦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24人,代表股权 555,400,0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08,816股的71.85%。董事长张绍仓先生主 持本次大会,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其他高管人员出席会议。 理扬律师事 务所于雷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各项议案( 含分项表决议案)全部以赞成555,400,000股 ,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代表股份总数的0%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一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一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一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二OO一年度财务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168,718,779.72元。 董事会三届十次会议根据三届五次会议制订的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决定公 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6,871,877.97元, 提取5%法定公益金8,435,938.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637,152.55元,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215,048,115.31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59,051,572.90元。
    2001年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1年末总股本773,008,8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按每10股派现金1.25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含税),计派现金股利96,626,102. 00元, 其余未分配利润59,370,440.41元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审议通过《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OO二年修订)》。
    6、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7、选举郑忠勋先生、李晓玲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议案。
    公司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每年工作津贴为25000元(含税),其中包括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履职过程的通讯费用等。
    9、审议通过续聘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给 予其年度审计报酬为20万元,并承担审计过程中必要的差旅费。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住房周转金及住房补贴会计处理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议 案。
    本次大会没有新的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理扬律师事务所于雷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以及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入签名的股东大会决议;
    3、 理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理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2OO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