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能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第九次)股东大会于2001年6月22日上午9∶30在安 徽省合肥市皖能大厦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1人,代表股权567,487,932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08,816股的73.41%。董事长张绍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委托代理出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理扬律师事务所李荣律师现场见证认为会 议合法有效。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67,48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 %; 弃权0股,占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67,48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 %; 弃权0股,占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赞成567,48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 %; 弃权0股,占0%。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0年度财务决算及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
    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0年度共实现净利润220,776,391.44元。 公司200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2,380,420. 98 元,按5%提取法定公益金11,190,21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662,228.17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52,867,988.17元。公司以2000年末总股本773,008,816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现金2.00元(社会公众股股东含税), 计派现金股利 154 ,601,763.2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98,266,224.97元结转到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本年 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567,48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 %; 弃权0股,占0%。
    五、审议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变动议案》
    金良福、张先木两位董事因工作变动原因,不便继续履行董事职责,请求辞去本 公司董事职务,会议批准他们的请求,并补选吴优福先生、徐旭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职务。
    赞成567,48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0 %; 弃权0股,占0%。
    六、审议通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议案》
    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单个项目投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上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含10%)。
    赞成567,06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100, 000股, 占0.02%;弃权320,000股,占0.06%。
    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议案》
    会议批准将《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董事会应当确定其运用公司资产 所作出的风险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修改为“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运 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单个项目投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含10%),同时,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将董事会决策的重大投资项目向下一次股东大会报告。”
    赞成567,067,932股,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99.92%;反对100, 000股, 占0.02%;弃权320,000股,占0.06%。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6月23日
    附:吴优福先生、徐旭先生主要简历
    吴优福:男,196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现东南大学在读工程硕士研究生。1985 年上海电力学院热动力工程专业毕业分配至合肥发电厂工作,1995 年任该厂副总工 程师,1998年4月任生产副厂长,2000年10月任合肥发电厂厂长至今。
    徐旭: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学文化。1982年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同年分配至 马鞍山发电厂工作,历任汽机分场技术员、副主任、主任,总厂生技科科长、副总工 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2001年4月任马鞍山发电厂厂长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