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7年元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强化业务部门职能,提高管理水平,现决定将公司组织机构做出以下调整:
    1、设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将公司原设立的九个业务部门调整为如下七个:董事会办公室、计划经营部、安全生产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盛胜利先生任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盛胜利先生的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为:同意9人,弃权0人,反对0人。
    三、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合肥皖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皖能发电有限公司(下简称“合肥皖能公司”)1×60万千瓦发电机组项目建设的需要,本公司决定向合肥皖能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贷款金额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合肥皖能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还款利息。该项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由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的一年期贷款解决。
    公司独立董事赵惠芳、韦伟、许昌明对此事项进行了审查,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审议表决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放弃了表决,表决程序透明、合法,没有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关联董事汤大举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8人,弃权0人,反对0人。
    特此公告。
    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元月八日
    附:盛胜利先生简历:
    盛胜利:男,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安徽省响洪甸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国电蚌埠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公司监事、临涣中利发电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鼎天软件有限公司监事、安徽省新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等。历任安徽新华印刷厂统计核算员、会计、主办会计,安徽新华实业总公司供销员、财务负责人,安徽省电力开发总公司主办会计,安徽省能源物资供销公司财务负责人,安徽省皖能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财会部主办会计、主任助理、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