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1995 年度配股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 《配股说明书》业已刊登在 1996年4月27日(星期六)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安徽日报》上,敬请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司特此再次提示有 关本次配股事宜如下:
    一、配售比例:每十股配三股(个人股东可根据自己意愿决定是否以10:6.857 的比例受让社会法人股的股权,配股权转让费为每股0.10元)。
    二、配售价格:每股3.00元人民币。
    三、股权登记日:1996年5月13日。
    除权基准日:1996年5月14日。
    四、配股缴款日期:1996年5月16日至29日。
    五、本次配售的新股与公司现行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六、其他有关事项请详见《配股说明书》。
    
皖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