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集团协议收购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TCL通讯”,股票代码000542)法人股股份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集团已于2002年12月18日与TCL通讯的法人股股东惠州市南方通信开发有限公司(“南方通信”)、惠州市通信发展总公司(“发展公司”)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协议,南方通信将其持有的TCL通讯的26,020,417股国有法人股、发展公司将其持有的TCL通讯的2,079,000股法人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售给本集团,每股转让价格约为5.0476元,转让总价款为141,835,152元。本次转让前,本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TCL通讯的股份占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41.43%;本次转让完成后,本集团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占TCL通讯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将上升至56.37%。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
    本集团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财政部、外经贸部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要约收购的豁免和对本次收购报告书的核准,以及本集团股东大会的批准。
    现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予以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