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2年8月19日在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召集人曾艳玲女士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2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2002年度审计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公司支付给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包括差旅费、邮电通讯费),费用支付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项议案将提请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惠州TCL金能电池有限公司向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TCL品牌使用费的议案》;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向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通讯产品的议案》。
    本监事会认为:本次两项关联交易,严格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体现了客观、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这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