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3年6月10日召开的200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2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10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04元现金)。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3年8月5日;
    除息日为2003年8月6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03年8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社会公众股股息于2003年8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国有股、法人股持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公众未托管股份的股息由投资者在办理确认托管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惠州市上排大岭路10号TCL大厦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邱翼云、叶文洁
    咨询电话:0752-2288804、2288896
    咨询传真:0752-2261868
    
TCL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