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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 项目:公司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公募增发A股
2000-11-28 打印

    

重 要 提 示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佛山照明”)本次 公募增发A股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 号 文批准。

    2、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网上发行部分由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3、 本次增发采用网上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老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 投标询价和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同步进行的方式。《佛山电器照明股 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仅适用于网上发行。 欲参加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务必注意本《网上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代码、申购时 间、申购价格区间与次数限制、申购数量等具体规定。

    4、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预计上市时间将在发行结果公告后的 十个工作日之内。

    5、有关网下询价申购的具体规定,将在2000年11月28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 股对证券投资基金 网下发行公告》中详细介绍,请参加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留意。

    6、本次发行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发行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 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老股东可按1:0.2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发行股 票的价格将以询价结果为基础,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

    7、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在网下申购以获得1: 0.2 的优先认购。

    8、提请“佛山照明”流通A股老股东注意,如果持有的“佛山照明”流通A 股 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那么在计算股权登记日老股东所持流通A 股 总数时,不同营业部托管的“佛山照明”A股可以累加计算。 老股东可以到与深交 所联网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报单申购。

    9、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

    10、本次发行期间发行人已上市A股和B股将安排刊登招股意向书日(2000年11 月28日)上午停牌,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T-1)至发行结果公告日(T+3)上午 停牌(200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上午),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及上市公告书》日上 午停牌,其余时间正常交易(上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力顺延)。

    11、本《网上发行公告》仅对本次增发A股中网上发行有关事宜作以说明, 投 资者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0年11月28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公募增发A 股招 股意向书》。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3、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在飞虎证券网、网易、Tom.com 网 站上查询,飞虎网网址为:http: // www.fayhoo.com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网上发行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佛山照明: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

    老股东:指股权登记日(2000年12月1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股东。

    新股东:指上网申购的老股东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包括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 老股东有效申购总量超过其优先认购权的部分视同新股东认购)。

    本次发行指:根据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14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募增发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500万股的行为。

    有效申购:指申报价格落在申购价格区间内(含上限和下限的)的申购。

    优先认购权:老股东在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有优先认购权,其优先认购权 的比例为1:0.2,每个老股东放弃的优先认购权将不会拨付给其他老股东使用。

    指定时间:指深交所的正常交易时间,即上午九时三十分至十一时三十分,下 午一时至三时。

    元:指人民币元。

    上网申购日/T日:2000年12月5日, 即本次发行中参与上网询价发行的投资者 利用深交所的网络系统申购本次增发A股的日期。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

    2、发行后总股本:按本次拟发行的最大发行量计算,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总 股本为358,448,259股,其中A股为147,035,409股。

    3、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 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市价折扣法和市盈率法相结合的 方式确定申购价格区间,申购价格区间下限不低于佛山照明2000年度加权平均每股 盈利预测之16倍市盈率(8.68元/股),申购价格区间上限为股权登记日(2000 年 12月1日)下午收盘价。

    主承销商将结合路演推介情况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0年12月4 日公 告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

    在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内,根据网下对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对公 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结果,按申购总量超过发行量的一定倍数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6、上网发行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并授权董事会根据 询价发行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量。其中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数量不超过本次 发行总量的40%,上网询价发行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60%,根据申购结果, 主承销商可对网上和网下发售数量范围用回拨方式进行调整。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老股东有效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可按1:0.2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 公告。

    7、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12月1日,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为2000年12 月4日,上网申购日为2000年12月5日,发行结果公告日为2000年12月8日。

    8、本次增发股票简称为“照明增发”,申购代码:“7541”。

    

    

二、发行方式

    主承销商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在上网申购日指定时间内,将3,300 万股股票 存入其在深交所开设的股票发行专户,并作为股票唯一“卖方”,投资者在指定时 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规定的询价方式进行申购委托。 申购结束后,由深交所系统主机按经核实的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主承 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最终发行价格,并通过深交所主机向申购价格等 于或高于发行价格的投资者按认购比例发售股票,具体处理原则是:

    1、确定发行价格后,凡是低于该价格的申购不获发售股票。

    2、当发行价格(含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网上发行量时, 老股东和新股东按其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证 券投资基金实施回拨。

    3、当发行价格(含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量时:

    3.1、老股东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实施优先认购权, 认购数量为股权登记 日其所持股份乘以0.2(取整,精确到1股)。

    3.2、如老股东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未达到按照1:0.2的优先认购权可以配 售的数量,老股东按其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数量认购股份;新股东按确定的认 购比例认购股票(取整,精确到1股),新股东认购比例 = (最后确定的发行总量 - 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实际配售量 - 老股东按照1:0.2 优先认购权获得配售的股 份) / 发行价格(含发行价格)以上新股东有效申购总数。

    4、发行价格确定后,如果证券投资基金、 老股东和新股东发行价格以上的有 效申购全部满足后,本次发行仍有剩余股份,则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组织承销 团进行余额包销。

    

    

三、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投资者须在申购价格区间内(包括上、下限价位)申报认购价格,每0. 01 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每个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 一帐户的多次申购除首次申购外,其余申购均视为无效申购。申购价格区间以外的 申购为无效申购,深交所电脑系统将自动剔除。

    2、 网上申购的股东(包括老股东和新股东)每个股票帐户的申购量最少不得 低于100股,超过100股的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网上每一帐户申报数量上限为99 .9万股,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仅限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数量乘以0.2。

    3、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在网下申购以获得1:0.2的 优先认购。

    4、每个资金帐户必须在申购前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四、申 购 程 序

    1、办理开户手续

    凡申购本次发行股票的投资者,申购时必须持有深交所的证券帐户卡,尚未开 户登记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2000年12月5日)(T日)前(含该日)办妥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1)凡参加本次询价申购者,必须在申购日(2000年12月5日)前(含该日)根据自 己的申购量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申购者, 必须在网上申购日之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 券营业部开设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价格和申购量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3、申购日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必须认真、 清楚地填写”代理人买入股票委托单“的 各项内容,股票申购简称“照明增发”,申购代码“7541”,持本人身份证、 股票 帐户卡、资金帐户(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股票所需的款项)到与深交 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申购。柜台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 核无误后即可接收委托申购。

    (2)投资者通过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时, 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规定办理委托 手续。

    (3)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同一股票帐户不可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多 次办理申购。

    

    

五、定 价 及 发 售

    1、申购确认

    2000年12月5日(T日)为申购日,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0年12月6日(T +1), 由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深交所在清算银行中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 中。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00年12月7日(T+2),进行核算、验资, 由主承 销商会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的 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深交所以申购资金的实际到 位情况确认有效申购资金,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发行人会同主 承销商根据网上及网下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深 交所将根据定价结果确认老股东的认购数量和新股东的认购比例,主承销商于2000 年12月8日(T+3日)在指定报刊公布《发行结果公告》。

    2、公布发行结果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0年12月8日(T+3)在指定报刊上公布:

    A、最终确定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

    B、是否实施回拨机制(如实施回拨机制,回拨后的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向证券 投资基金配售的数量)。

    C、老股东优先认购数量。

    D、新股东认购比例。

    E、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情况。

    3、发售股份

    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T+3),深交所主机将向参与网上申购的各成功认 购帐户发售股票。

    4、确认认购股数

    老股东根据最终发行价格和优先认股权的规定获配股票,申购价格在最终发行 价格之上的新股东申购帐户,按确定的认购比例获配股票,不足一股部分的零股累 计后,由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组织承销团进行余股包销。

    

    

六、清 算 与 交 割

    1、申购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0年12月6日到第三个工作日2000年12月8 日 (共三个工作日),有效申购资金由深交所冻结,所冻结资金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 计算的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按申购结果发售股票, 登记公司根据发售结果 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将认购结果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3、申购结束后第四个工作日2000年12月11日(T+4), 对未获发售的申购款予 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获发售部分的申购款;同时将获发售的申购款 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到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在收到登记公司划转的 认购股款后,将按照承销协议的规定将此款项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4、网上发行部分新股股权登记由深交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 由登记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本次增发股份的流通

    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预计上市时间将在发行结果公告后的十 个工作日之内。

    

    

八、发 行 费 用

    1、本次上网询价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从募集资金中扣收,由主承 销商委托深交所按各参加上网询价发行的证券交易网点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 按比例划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佛山市汾江北路15号

    电 话:(0757)2813838、2810239

    传 真:(0757)2816276

    联 系 人:陈本贤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投资大厦12楼

    电 话:0755-2712802、2712805、2712806

    传 真:0755-2712326、2712518、2712800

    联 系 人:舒兆云、许冰、王宇国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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