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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1 证券简称:佛山照明 项目:公司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公告
2000-11-28 打印

    

重 要 提 示

    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佛山照明”)本次 公募增发A股及发行方案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175 号 文批准。

    2、 本次增发采用网上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老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累计 投标询价和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同步进行的方式。网下对证券投资基 金的询价和配售由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股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发行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对证券投资基金的询价和配售,参与网下申购 的证券投资基金务必请注意本《网下发行公告》中有关申购代码、申购时间、申购 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股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4、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网下发行部分的流通将与折扣率挂钩。 若本次发行价格相对于股权登记日“佛山照明”流通A 股收盘价的折扣率大于或等 于15%,则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获售的股票须在网上增发的A 股上市流通一个月后方 可上市流通;若本次发行价格相对于股权登记日“佛山照明”流通A 股收盘价的折 扣率小于 15%,则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获售的股票无持有期的限制,和网上增发的A 股同时上市流通。

    5、有关网上询价申购的具体规定,将在2000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 股网上发行公告》中 详细介绍,请参加网上申购的投资者留意。

    6、本次发行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1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发行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 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老股东可按1:0.2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本次发行股 票的价格将以询价结果为基础,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决定。

    7、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在网下申购以获得1: 0.2 的优先认购。

    8、在网下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须将其应缴纳的申购订金在申购日(2000年 12 月5日)(T日)下午4:00时前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 划款凭证。

    9、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

    10、本次发行期间发行人已上市A股和B股将安排刊登招股意向书日(2000年11 月28日)上午停牌,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T-1)至发行结果公告日(T+3)上午 停牌(2000年12月4日至12月8日上午),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及上市公告书》日上 午停牌,其余时间正常交易(上述日程安排遇不可抗力顺延)。

    11、本《网下发行公告》仅对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募增发A 股中对证 券投资基金网下询价和配售的有关事宜作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公司股票发行的一 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0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度公募增发A股招股意向书》。

    12、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及时公告,请投资者留意。

    13、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在飞虎证券网、网易、Tom.com 网 站上查询,飞虎网网址为:http: // www.fayhoo.com

    

    

释 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网下发行公告》中的下列词语定义如下:

    发行人/佛山照明:指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指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指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 金。

    老股东:指股权登记日(2000年12月1 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公司登 记在册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流通A股股东。

    本次发行指:根据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8月14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公募增发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5500万股的行为。

    本次网下配售:指本次发行中网下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

    有效申购:指申报价格落在申购价格区间内(含申购上限和下限)的申购。

    元:指人民币元。

    网下申购日/T日:2000年12月5日, 即本次发行中参与上网询价发行的投资者 利用深交所的网络系统申购本次增发A股的日期, 也是参与网下配售的证券投资基 金进行询价申购的日期。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和数量: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

    2、发行后总股本:按本次拟发行的最大发行量计算,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总 股本为358,448,259股,其中A股为147,035,409股。

    3、发行地区:全国所有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

    4、发行对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A股股票帐户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网下配售对象仅为证券投资基金。

    5、 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市价折扣法和市盈率法相结合的 方式确定申购价格区间,申购价格区间下限不低于佛山照明2000年度加权平均每股 盈利预测之16倍市盈率(8.68元/股),申购价格区间上限为股权登记日(2000 年 12月1日)下午收盘价。

    主承销商将结合路演推介情况在股权登记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0年12月4 日公 告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

    在确定的申购价格区间内,根据网下对证券投资基金累计投标询价与网上对公 众投资者累计投标询价的结果,按申购总量超过发行量的一定倍数由发行人与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价格。

    6、发行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度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5500万股,并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 发行情况决定最终发行数量。其中网下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总量的40%,上网询价发行的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量的60%,根据申购结果,主 承销商可对网上和网下发售数量范围用回拨方式进行调整。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老股 东有效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可按1:0.2的比例享有优先认购权。最终 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和网下申购情况确定,并在申购结束后的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告。

    7、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为2000年12月1日,申购价格区间公告日为2000年12 月4日,网下申购日为2000年12月5日,发行结果公告日为2000年12月8日。

    8、本次增发股票简称为“照明增发”,申购代码:“7541”。

    

    

二、发行价格的确定与配售

    1、申购日询价结束后,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网下对证券投资基金询价结果 与网上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并在申购日后第三个工作日(2000年12月8 日) 公告发行结果;

    2、发行价格确定后, 向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证券投资基金按配售 比例发售股票,具体处理原则是:

    (1)若证券投资基金有效申购价格低于发行价格,则不获发售;

    (2 )若网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 或等于经回拨后确定的网下配售数量,则可足额认购,余额由主承销商向参加网上 申购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和老股东进行回拨调节。

    如网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额大于经回拨 后确定的网下配售数量,则按配售比例认购,网下证券投资基金的配售比例 = 经 回拨后确定的网下配售数量 - 投资基金网下实施优先认购权获得配售的股份 / 网下证券投资基金发行价格以上(含发行价格)的有效申购总量 - 投资基金网下 实施优先认购权获得配售的股份。

    (3)按配售比例发售时取整(精确到1股),不足一股部分的零股累计后,由 主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组织承销团进行余额包销。

    

    

三、申购价格和股数的规定

    1、证券投资基金可以根据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方式, 对股票二级市场走 势的判断和对佛山照明股票成长性的判断,在申购价格区间内确定申购价格,每0 .50元为一个最小申报价格单位(可以申报区间上限、下限), 申购价格区间之外 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2、每个股票帐户可在申购价格区间内的有效价位多项申购,但只可一次报单, 一经报单不得撤单,如多次申报,除第一次报单外其余的报单均为无效申购;

    3、每个股票帐户最低申购量不得少于100万股,每个申报价位上的申购量不得 少于50万股(含50万股),每10万股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5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 的整数倍,不设申购数量上限。

    4、每个股票帐户获得配售后最终持有股数将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5%, 同一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获得配售后最终持有股数将不得超过本次发 行后佛山照明总股本的10%。

    

    

四、申购程序

    1、报单申购:

    欲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须认真填写《佛山照明增发A 股申购表》 (《申购表》)(附件一),并由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 公司印章后在2000年12月5日(T日)下午4:00时前将该表面报或传真至主承销商。

    各证券投资基金一旦将填好的申购表传送至主承销商处,该申购表将被视为各 证券投资基金向主承销商发出的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缴款:

    证券投资基金按其申购总金额的30%缴纳订金申购,必须在2000年12月5 日下 午4:00时前将应缴纳的申购订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 真划款凭证。

    主承销商指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专户为:

    名称: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21127306389

    开户行:重庆市工商银行解放碑分理处

    对于申购价格高于或等于发行价格的证券投资基金,其缴纳的订金将被直接抵 作认购股款;

    发行价格确定后,主承销商将向获得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出《佛山照明增发 A股发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通知书》), 该《通知书》中将确定该证券投资基 金可认购的股票数量,及尚需补交的认购股款。收到《通知书》后,获得配售的证 券投资基金必须在2000年12月12日下午4:00时前将其应缴纳的认购股款余款划入主 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未能在2000年12月12 日下午4:00时前补足认购股款,其所缴纳的订金将不再退还,由主承销商用作弥补 承销损失,其认购同时将转为无效申购;

    证券投资基金缴纳的申购股款不计息,所得利息归发行人所有。

    3、发行结果确定后, 主承销商将向成功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按配售比例发售 股票,未成功申购和超过发行价格多余部分的申购款将及时退还证券投资基金。   

    4、提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划转过程中的在途时间。

    5、凡未能在2000年12月5日(T日)下午4:00 时前按有关缴款规定缴纳相应的 订金、传送《申购单》有误的证券投资基金,其申购将视为无效申购。

    

    

五、配 售

    1、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及配售比例:

    2000年12月8日(T+3 )在指定的报刊上公布最终发行价格和网下对证券投资 基金实际发售股票的数量和比例。

    2、股票发售:

    2000年12月8日,向各成功认购帐户发出《通知书》, 办理余款缴纳及股票发 售事宜。

    3、确认认购股数:

    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最终定价、配售比例以及主承销商的《通知书》中规定的获 配售的股票数量确认认购股数。

    

    

六、持有期的规定

    本次增发A股的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网下发行部分的流通将与折扣率挂钩。 若本次发行价格相对于股权登记日“佛山照明”流通A 股收盘价的折扣率大于或等 于15%,则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获售的股票须在网上增发的A 股上市流通一个月后方 可上市流通;若本次发行价格相对于股权登记日“佛山照明”流通A 股收盘价的折 扣率小于 15%,则证券投资基金网下获售的股票无持有期的限制,和网上增发的A 股同时上市流通。

    

    

七、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加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在2000年11月28 日至2000年12月5日期间对本次发行进行路演推介,推介期间将在北京、 深圳安排 二场现场推介会和一场网上路演推介会。有意向认购本次增发股票的投资者,请与 发行人或主承销商联系,索取邀请函后参加。此外,发行人管理层和主承销商将逐 一与证券投资基金进行 “一对一”的交流。

    推介会的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地点 参 加 者

11月29日 北京 发行人管理层、主承销商、机构投资者、新闻单位

12月1日 深圳 发行人管理层、主承销商、机构投资者、新闻单位

11月30日 北京 飞虎网络(http://www.fayhoo.com)发行人、主承销商

    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通知为准。

    

    

八、发 行 费 用

    本次对证券投资基金网下配售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 行 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汾江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钟信才

    电 话:0757-2813838、2810239

    传 真:0757-2816276   

    联 系 人: 陈本贤

    主承销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投资大厦12楼

    电 话:0755-2712802、2712805、2712806

    传 真:0755-2712326、2712518、2712800

    联 系 人:舒兆云、许冰、王宇国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1月18日

    附件一:佛山照明增发A股申购表

    申购人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申购人名称

    法人代表

    注册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呼机手机号码

    传真 E-MAIL

    通信地址、邮编

    股东帐号

    托管券商席位号

    退款银行及帐号

    申购价格

    申购股数

    申购金额

    缴纳订金

    (以下部分可不回传)

    注:1、请将此表认真填妥后于2000年12月5日下午4:00时前连同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复印件面报或传真至西南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传真:0755-2712326、2712518、2712800。

    2、请按填妥的申购表按有关缴款规定将本次申购订金在2000年12月5日下午4: 00时前划入主承销商指定帐户,并将划款凭证传真至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发行价格确定后, 主承销商将向获得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出《佛山照明 增发A股发售确认及缴款通知书》(《通知书》), 该《通知书》中将确定该证券投 资基金可认购的股票数量,及尚需补交的认购股款。收到《通知书》后,获得配售 的证券投资基金必须在2000年12月12日下午4:00时前将其应缴纳的认购股款余款划 入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帐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未能在2000年12 月12日下午4:00时前补足认购股款,其所缴纳的订金将不再退还,由主承销商用作 弥补承销损失,其认购同时将转为无效申购;

    4、资金不实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5、多次报单申购,以第一次报单申购为准,其余为无效申购。

    6、非证券投资基金申购为无效申购。

    7、填报不实、资料不实或传送有误的申购为无效申购。

    8、退款银行帐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帐号一致。

    9、此表可复制,但涂改无效。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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