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报告书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与误导,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 则》以及《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本公司现将利用公积金 转增股本后的股份变动和关于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补充说明进行公告。
    一、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1、股份变动原因:
    1996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拟定利用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 的议案得到1996年9月6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广东省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粤证监发字(1996)009号文复审通过。
    2、股份变动情况表:
填报日期:1996.12.2 单位: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送股 本次变动后
A.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国家股 4339.5 2169.75 6509.25
境内法人股 150 75 225
(2)募集法人股 2455.5 1227.75 3683.25
(3)内部职工股 16.722 8.361 25.083
(4)其它 889.2036 444.6018 1333.8054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850.9256 3925.4628 11776.3884
B.已流通股份
(1)A股 5539.878 2769.939 8309.817
(2)B股 5000 2500 75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0539.878 5269.939 15809.817
C.股份总数 18390.8036 9195.4018 27586.2054
    注:其它项系1994年度配股中法人股转配股部分,其中867.9 万股由佛山市国 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认购。
    3、股份变动后前十名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1)A股 佛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78111000 28.32%(2)B股 210972 ARRAN INVESTMENT PTE LTD 29358000 10.64%
(3)A股 D0400240 禅昌灯光 5046750 1.82%
(4)B股 210970 CHINA WALDEN VENTURE INVESTMENT LTD 2315000 0.84%
(5)B股 210449 RG PACIFIC FUND N.V. 2250000 0.82%
(6)B股 210969 ECICS VENTURES PTE LTD 1710000 0.62%
(7)B股 204578 GRAND LOYAL INVESTMENT LTD 帝豪投资有限公司 1543800 0.56%
(8)B股 211321 佛山企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05100 0.55%
(9)B股 210829 ROBECO/STICHTING BEWAARDER
INSTITUTIONELE FONDSEN 1500000 0.54%
(10)B股205686 CSSC INTL LTD 南证国际有限公司 1345450 0.49%
4.股份变动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单位:股)
姓名 职务 送股前 本次送股 送股后
钟信才 董事长兼总经理 45000 22500 67500
区慕本 常务董事副经理 20000 10000 30000
严国祺 常务董事副经理 20000 10000 30000
刘醒明 常务董事 13200 6600 19800
周卫忠 常务董事 18020 9010 27030
林奕辉 董事 0 0 0
叶再有 董事 0 0 0
庄坚毅 董事 0 0 0
龚天行 董事 0 0 0
黄雅铮 监事会主席 19000 9500 28500
谭胜志 监事 20000 10000 30000
朱浩明 监事 12000 6000 18000
林若琦 监事 0 0 0
    5、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字[1996]009号文
    二、关于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补充说明公告
    公司已于1996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通过六项决议且佛 山公证处作出了公证,但《199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见1996年9月2 日《中国证券报》和《香港商报》)披露过于简陋,现将该次会议之决议补充公告 如下:
    1、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分配股对象的议案》, 同意国家股以现金 形式认购属于其之股份中的7468146股并放弃剩余配股权的承诺, 同意发起人法人 股股东放弃本次配股权之承诺。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配股比例及总额的议案》,同意以1995年 末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相当于按送股后总股本每10股送2股)的比例进 行配股,共计配股39137946股,其中:A股配股额24137946股,B股配股额15000000 股。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配股价格的议案》, 同意配股价格为人民 币每股8.50元(折全港币7.94元),且A、B股配股价一致。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配股资金使用的议案》, 同意本次配股募 集资金主要用于开发“绿色照明工程”的日光灯生产,对现有灯泡生产设备及生产 环境进行改造,并收购配套工厂。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1996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 同意本次配 股决议有效期为12个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授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配 股有关配股时间的选择,配股价格的制定作出决定及有关申办等其它事项。
    2、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佛山市公证处(96)佛市证字第3488号《公证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6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