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9日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7月24日以通讯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该报告已于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 cn)。
    同时,同意公司在本次整改中对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做成中英文版,供公司各位董事审阅,并在8月24日召开的
    第三次董事会上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