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于1月27日和2月1日向公司A、B股全体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和补充通知。
    2、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2月13日;网络会议时间:(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2月13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2月12日 下午15︰00 至 2月13日 下午15︰00。
    3、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15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钟信才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76名,代表股份68,602,9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9.14%;其中,B股股东(代理人)共18名,代表股份14,232,29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17.2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26名,代表股份62,651,3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7.48%;其中,B股股东(代理人)共12名,代表股份14,030,399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17.01 %。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250名,代表股份5,951,5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66%;其中,B股股东共6名,代表股份 201,900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0.24%。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关于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进行沪深证券交易所新股认购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67,190,92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7.94%;反对 72,4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1%;弃权1,339,5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5%。其中,B股股东同意12,877,249股,反对15,500股,弃权1,339,550股。
    2、现场会议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61,460,221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8.1%;反对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1,191,150股,占出席现场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9 %。其中,B股股东同意12,839,249股,反对0股,弃权1,191,150股。
    3、网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5,730,706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6.29%;反对72,47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22%;弃权148,400股,占参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2.49%。其中,B股股东同意38,000股,反对15,500股,弃权148,40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邝晃煊、张健峰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