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将于近期公布《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是本次配股的法律文件,配东和其他投资人在作出认购本次配股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配股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一、本公司1995年4月28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配股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复审同意。
    二、配股方案概要
    1、本次向黔中天全体A股股东进行配股,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1.666股,配售股份总量为12,843,610股。
    2、各类股东的可配数量如下:
国家股股东 6,043,610股 法人股股东 2,800,000股 公众股股东 4,000,000股
    3、本次配股采用现金认购的方式。
    4、国家股及法人股的配股部分(共8,843,610股)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认购。在国务院就国家股、法人股流通问题未作新规定以前,由国家拥有和法人持有的本公司配股权出让后,受让者由此增加的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