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华资评报字(2001)1042号)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 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 对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指定 的资产进行了评估,现谨将本次评估中的有关事项摘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为拟进行的股权转让提供资产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对象:本次评估范围是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评 估基准日的资产及相关负债。
    三、评估基准日:2001年11月13日。
    四、评估原则: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以及贡献 原则、替代原则及预期原则等经济原则,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
    五、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和假设开发法。
    六、评估结论: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前总资产账面值为:33, 881.37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33,881.37万元,评估值为:47,641.01万元, 总资产 评估增值13,759.64万元,增值率40.61%;评估前总负债账面值为:27,508.18万元, 调整后账面值为:27,508.18万元,评估值为:27,508.18万元; 评估前净资产账面 值为:6,373.19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6,373.19万元,评估值为:20,132.83万元, 净资产评估增值13,759.64万元,增值率215.90%。
    七、报告提出日期:2001年11月19日。
    八、报告有效期:本报告自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02年11 月 12日。
    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 报告书全文。
    
评估机构负责人: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00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