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01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收购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95%股权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收购构成重大购买资产、关联交易 。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 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1年修订本)的 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作,公司已委托有关中介机构对该交 易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和法律意见,现将有关报告予以披露。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1年11月3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市新汇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新汇通(2001)独财字第 009号”《 厦门新汇通关于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收购资产、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竞天公诚购并[2001〗第8 号”《关于世纪中 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昊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