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日前获得贵阳市财政局《关于给予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政扶持 政策的批复》(筑财国企[2001]12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按照财政部财税[2000]99号精神,在2000至2001年底继续执 行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先按33%的法定税率征收再返还18%(实征15%)的优惠政策。
    二、为支持你司兼并我市贵阳红岩化工厂等三户国有困难企业和进行经济结构 战略性调整,同意在2000至2001年,由市财政通过预算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对你司 进行扶持,专项资金额度按你司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额的一半予以安排。
    三、为支持你司发展纳米级氧化锌、金属镓和光纤棒等高科技项目,在贵阳建 立新材料基地,我局将协助和协调有关部门严格兑现国家发展高科技产业和实施西 部大开发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在2002至2005年内,按程序报批后,对上市公司企 业所得税按法定税率实行减半征收。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