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股东大会于1997年6月18日上午在集团公 司本部召开,与会股东33名,代表股权51,186,779股,占总股本89,166,070股的57 .41%,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贵阳市公证处现场公证,通过 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199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关于1996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1996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996年度集团公司实现净利润260,158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法定公积金 106,629.31元和10%法定公益金106,629.31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46,899. 61元, 滚存至1997年度一并分配。
    5.审议通过《关于199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和企业经营业务在地域和行业方面的突破, 公司名称已与 实际的发展不相适应,有着很大的局限性,为此,拟将“贵州中天(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更名为“中天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设置第二名称:“中天海外经 济技术合作公司”。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199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的议 案。
    
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