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世纪兴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9,956,000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33.65%,占本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51.39%)、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股36,240,866股,占本公司总股份的11.09%,占本公司非流通股总数的16.94%)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动议,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商定,公司股票于2006年9月18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停牌。
    由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具体方案仍在商定之中,公司无法在2006年9月30日前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根据公司在2006年9月18日公告中的承诺:公司股东撤消股改动议,退出股改程序,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10月9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积极配合各有关方面,争取敦促其尽快就具体方案达成一致,使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