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世纪中天
    股票代码:000540
    收购人: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318号
    通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318号
    电话:023-62838888传真:023-62836688
    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2004年7月28日
    特 别 提 示
    一、本收购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1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6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收购人所持有、控制的世纪中天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世纪中天的股份。
    三、本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异议期内未对收购报告书提出异议,本次股份转让生效。
    五、本次股份转让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本收购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重庆海德、收购人 指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世纪兴业 指 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世纪中天、上市公司 指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 指 重庆海德收购世纪兴业持有的世纪中天9200万 股的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 42751.9万元
    3、注册地: 重庆市
    4、注册号: 渝经5009022101068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6、税务登记证号码:50010862190976x
    7、经营期限: 1995年6月19日至2015年6月18日
    8、联系电话:023-62838888
    9、传真电话:023-62836688
    10、联系人: 刘利群
    11、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南路318号
    12、经营范围:客房、餐饮、娱乐、桑拿服务、香烟零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安装、采购,旅游商品零售、批发,酒店管理咨询及酒店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
    (二)收购人主要股东及产权控制关系:
    马秋生持股21.05%,中国籍, 身份证号:440112610606033, 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
    蓝瑞恒持股21.05%, 中国籍, 身份证号:440301550214771,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
    孙英斌持股23.16%,中国籍, 身份证号:440301580210111,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
    张明赓持股34.74%,中国籍, 身份证号:440106520922403,居住地:广东省广州市。
    收购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明赓。
    产权及控制关系详见下图示。
孙英斌 张明赓 马秋生 蓝瑞恒 │23.16% │34.74% │21.05% │21.05% └────┼────┴────┘ │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 │ │ │ │ 西南证券有 世纪兴业 限责任公司
    (三)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董事会成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 长期居住地 孙英斌 董事长 男 中国籍 440301580210111 广东省深圳市 张明赓 董事 男 中国籍 440106520922403 广东省广州市 刘利群 董事 男 中国籍 652901610719001 重庆市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情况。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超过5%的股权。
    三 、 收购人持股情况
    1、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详细名称、数量、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世纪兴业现持有世纪中天33.65%股权,为世纪中天的第一大股东。收购完成后,重庆海德直接持有世纪中天28.15%股权折合9200万股,股份性质为法人股,成为世纪中天的第一大股东。此外,重庆海德持有世纪兴业30%股份,世纪兴业仍持有世纪中天5.5%股份。
    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与其关联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没有就本次收购后世纪中天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合作关系,收购人不能对世纪中天的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2、本次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方式:本次收购采取股权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人收购世纪中天9200万股(占28.15%)股权,成为世纪中天的第一大股东。
    (2)收购协议当事人为世纪兴业和重庆海德。收购人支付的收购价款总额为人民币13432万元,支付方式为从世纪兴业欠重庆海德的欠款中冲抵。
    (3)收购协议经各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证监会在收到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后生效。
    (4)协议签署时间为2004年6月25日。
    3、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未就股权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未就出让人持有、控制的该上市公司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4、世纪兴业持有、控制的世纪中天的全部股份至本报告发布日, 已质押给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有关质押登记手续。
    四、其他重大事项
    收购人认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孙英斌(签名)
    日期:2004 年 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