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股东大会于1996年6月28日上午9时在集团 公司十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70人,代表股数51,992,369股, 占公司总股本 的64.14%,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大会审议和表决, 通过了如 下议案:
    一、199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199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1995年度财务决算和1996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四、关于1995年度分红派息的议案。
    集团公司1995年度实现净利润1,665.76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 任意 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67.26万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并派发 现金0.44元(含税)。实际分配股利与该年度可分配股利的1.23万元差额, 用盈余公 积金补足。
    五、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经法人股东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原董事陈靖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 再担任我公司董事,另选举该公司推荐的扈克珍女士担任本公司董事。
    附注:扈克珍女士现年40岁,任中国宝安集团贵州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 国宝安集团贵州宝安物业公司总经理。
    
贵州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