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中天
    股票代码:000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财政局
    住所:贵阳市南明区神奇路8号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神奇路8号
    联系电话:0851—5806505
    股份变动性质:国家股行政划转/减少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4年3月3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贵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于2001年并入贵阳市财政局,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未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五)本次股权变动属于国家股行政划转,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的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3624.0866万股变更到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有。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市财政局指:贵阳市财政局
    2、国资公司指: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3、世纪中天指: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原国资局: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本次划转指:根据2003年11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文“将世纪中天3624.0866万股国家股的持股单位由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行为。
    6、本报告、本报告书指: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7、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阳市财政局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神奇路8号
    机构类型:机关法人
    组织机构代码:00940055-3
    登记号:组代管520102-002269
    (二) 市财政局负责人
    局长:蒋晓菁,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市财政局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原国资局并入市财政局后,市财政局直接持有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12970.6825万股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1%,持有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157.31万股国家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9.81%(截止2004年3月31日)。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市财政局持有世纪中天的股份情况
    1、在本次持股变动之前,市财政局直接持有世纪中天3624.0866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1.09%,为世纪中天的第二大股东。
    2、本次持股变动后,市财政局不再持有世纪中天的股份。
    (二)本次划转情况
    1、本次划转由于属于行政划转,由于原市国资局已于2001年并入市财政局且未办理变更手续,因此由国资公司向贵阳市政府提交申请,再由贵阳市政府报请贵州省政府,后由贵州省财政厅报请财政部(此项审批工作后由财政部移交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国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正式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划转)的正式批复文件(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
    2、此次股份划转无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3、本次划转完成后,国资公司直接持有世纪中天3624.0866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1.09%,为世纪中天的第二大股东。
    4、本次股份划转已得到国资委有关国有股权管理机构批准。
    (三)市财政局(原国资局)持有世纪中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市财政局所持世纪中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市财政局所持世纪中天的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市财政局不能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因此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人未开立深圳交易所证券帐户。
    特此说明!
    
贵阳市财政局    2004年3月31日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贵阳市财政局    局长:蒋晓菁
    签注日期:2004年3月3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贵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筑党发[2001]18号)
    2、贵阳市人民政府第19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3、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划转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批复》(黔府函[2002]473号)
    4、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划转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家股权有关事宜的报告》(黔财企[2003]21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
    6、贵阳市财政局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世纪中天
    股票代码:000540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公司住所:贵阳市瑞金南路86号
    通讯地址:贵阳市神奇路51号
    联系电话:0851—5573866 传真:0851—5570166
    股份变动性质:国家股行政划转/增加
    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04年3月31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关于贵阳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已于2001年并入贵阳市财政局,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未办理股东变更手续。
    (五)本次股权变动属于国家股行政划拨,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有的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国家股3624.0866万股变更到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持有。
    (六)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国资公司指: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2、市财政局指:贵阳市财政局
    3、世纪中天指: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4、原国资局指: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本次划转指:根据2003年11月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文“将世纪中天3624.0866万股国家股的持股单位由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变更为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行为。
    6、本报告、本报告书指: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7、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贵阳市瑞金南路86号
    注册资本:152215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201001215670(1-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经济建设项目投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社会公益项目投资、国有资产及国有股权经营。
    经营期限: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国有独资
    (二) 国资公司主要负责人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蒋晓菁,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副董事长、总经理:蒋贤芳,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副总经理:白应松,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副总经理:黄利辉,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王发文,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罗忠华,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钟汰甬,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董事:毛基木,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贵阳。
    本公司高管人员在最近五年之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国资公司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截止2004年3月31日)。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国资公司持有世纪中天股份情况
    1、在本次持股变动之前,国资公司不持有世纪中天的股份。
    2、本次持股变动后,国资公司直接持有世纪中天3624.0866万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1.09%,为世纪中天的第二大股东。
    (二)本次划转情况
    1、本次划转由于属于行政划转,由于原市国资局已于2001年并入市财政局且未办理变更手续,因此由国资公司向贵阳市政府提交申请,再由贵阳市政府报请贵州省政府,后由贵州省财政厅报请财政部(此项审批工作后由财政部移交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理)。国资公司于2003年12月10日正式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国有股持股单位变更(划转)的正式批复文件(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
    2、此次股份划转无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其他补充协议。
    3、本次划转完成后,市财政局将不再持有世纪中天的股份。
    4、本次股份划转已得到国资委有关国有股权管理机构批准。
    (三)市财政局(原国资局)持有世纪中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市财政局所持世纪中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2、市财政局所持世纪中天股份无其他权利限制。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特此说明!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2004年3月31日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晓菁
    签注日期:2004年3月31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贵阳市人民政府第19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家股权划转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的批复》(黔府函[2002]473号)
    3、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划转原贵阳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所持上市公司国家股权有关事宜的报告》(黔财企[2003]21号)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单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325号)
    5、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