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近日有媒体刊登了关于本公司大股东发生变更的报道。经函询大股东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其回复如下:
    1、该司现未意向转让部分世纪中天股权,若有新情况发展将及时通知本公司;
    2、该司目前实际控制人仍为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志远先生),世纪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天津河西区华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40%,重庆海德实业有限公司30%,珠海国恒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30%。
    本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尽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由于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达到跌幅限制,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目前没有应披露未披露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为《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敬请投资者注意。
    
世纪中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