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2年6月28 日上午 在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建银大厦五楼会议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 共28名,所持有及代表持有的股份1,561,314,833股,占总股本2,659,404,000股的 58.71%,其中,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6名,代表股数1,550,538,200股,B股股东 22 名,代表股数为10,776,633股。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收购七个水电厂和水电检修中心的议案》:
    1、 同意公司按广东省财政厅核准的广州中天衡评估有限公司和中联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分别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净资产评估值的总和,合计人民币 16.57亿元为依据确定收购价格,收购7个水电厂和水电检修中心的全部经营性资产, 并承担相关的全部负债3.04亿元。各水电厂的评估值、拟收购价见下表:
标的序号 名 称 评估值(万元) 拟收购价(万元)资 产 负 债 净 资 产
1 新丰江水电厂 39,026.91 923.68 38,103.23 38,103.23
2 枫树坝水电厂 40,731.29 936.71 39,794.58 39,794.58
3 青溪水电厂 47,410.84 24,263.67 23,147.17 23,147.17
4 南水水电厂 17,483.83 713.77 16,770.06 16,770.06
5 长潭水电厂 22,079.36 363.84 21,715.52 21,715.52
6 长湖水电厂 15,772.50 1,574.48 14,198.02 14,198.02
7 流溪河水电厂 11,406.44 658.12 10,748.32 10,748.32
8 水电检修中心 2,247.86 990.81 1,257.05 1,257.05
合计 196,159.03 30,425.08 165,733.95 165,733.95
    2、鉴于广东省政府至今尚未批准我公司对上述各水电厂、 水电检修中心的收 购,同意董事会的建议:(1)如广东省政府批准的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使本次 收购的每单位装机容量的平均收购价格不高于2,287元/千瓦且自有资金收益率不低 于0.37%,则本次收购以省政府批准结果为准;并授权公司签署《关于新丰江水电 厂等水力发电资产的资产转让协议》、《人员安置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综合服务意向书》;(2)如广东省政府批准的交易标的及交易价格, 使本次 收购的每单位装机容量的平均收购价格高于2,287元/千瓦或自有资金收益率低于0 .37%,则本次收购将提请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再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向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亿元、期限为一至五年的贷款,并授权公司根据 资金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贷款额度范围内签订有关贷款合同。
    本次会议经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附件:表决情况统计表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0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注:(1)占%栏是指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的百分比。
    (2)议案一为关联交易,有关关联方(广东省粤电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电 力开发公司)按规定已回避表决。
附件:表决情况统计表投票情况 赞成票 弃权票
议案 A股 B股 合计 占%(1) A股 B股 合计 占%(1)
议案一 131640000 10465633 142105633 99.77%
议案二 1550522400 10465633 1560988033 99.98%
否决票
议案 A股 B股 合计 占%(1)
议案一 310000 310000 0.22%
议案二 310000 310000 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