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2002年4月3日的决议,定于2002年5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0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开始时间:2002年5月15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508号建银大厦5楼会议厅召开。
    三、会议议题:
    1、听取并审议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听取并审议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听取并审议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5、听取并审议公司2001年度《年度报告》;
    6、听取并审议公司《关于2001年度公益金弥补住房周转金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安达信公司( Arthur Andersen & Co.)分别作为公司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期为一年);
    8、听取并审议《关于修改〈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章程修改的条款见董事 会决议公告附件2);
    9、听取并审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见董事会决 议公告附件3);
    10、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1、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2、听取并审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并从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13、其他临时议案。
    四、参加会议对象:
    1.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凡是在2002年5月9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当天在深圳证券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A股、B股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凡有出席资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 可书面委托 他人出席,代为行使权力。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 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凭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委托书、 股权证明及受托人 身份证于2002年5月15日上午9时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2. 流通股A股股东和B股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 证券帐户卡及证券商出具的有 效股权证明,出席或委托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须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 托书式样见附件)。于2002年5月15日上午9时会议召开前到会议现场办理出席手续。
    3、B股股东也可委托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行使其权力, 委托书 可直接向其股票托管证券商索取。
    六、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
    2、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陈进良、李晓晴
    4、联系电话:(8620)87604922、87667321
    传真:(8620)8760990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