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恢复投资建设茂名热电厂#5机组的公告
    1994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同意参股70%投资茂名热电厂# 5机组(即茂名先驱电厂项目)建设,但随后由于国家燃油供应政策调整和广东电力 供求状况出现暂时性“饱和”,公司董事会于1995年作出决定暂缓#5机组建设。
    根据广东省电力供求形势趋向紧张及茂名热电厂#5机组自身建设条件的变化,广东 省电力集团公司于2000年9月召开了“茂名热电厂以煤代油热电联产恢复建设200MW 机组调研报告”审查会,会议认为,茂名热电厂原1×200MW燃油机组改为煤代油热电 联产1×200MW燃煤机组项目在经济上可行,且属于环保型项目,已具备恢复建设的条 件。经上报已获得广东省经贸委粤经贸投资〖2000〗895号文批准同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刘谦先生提出的《关于重新 启动投资茂名热电厂#5机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经通讯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以“以煤代油”热电联产方式恢复茂名热电厂#5机组项目的建设。 建设规模仍为1×200MW;
    (二)同意公司按51%出资比例与广东粤电联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29%)和茂名市 电力开发总公司(占20%)共同合作投资茂名热电厂#5机组项目, 并组建相应的项 目公司,预计出资额为11075万元;
    (三)授权公司与合作各方签定合作协议。
    二、关于2000年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由于今年燃煤价格的下降和发电量的大幅上升,导致单位发电成本相应降低,根据公 司关于上网电价随当年燃运成本的变动而浮动的电价调整机制, 经广东省物价局批 准,我公司全资附属的沙角A电厂(一期)2000年上网电价调整为329.87元/ 兆瓦时 (1999年为345.42元/兆瓦时),我公司控股51% 的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湛江电厂) 和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梅县B电厂)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468.23元 / 兆瓦时和 431.28元/兆瓦时(1999年为486.64元/兆瓦时和477.55元/兆瓦时)。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