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派息方案已获2006年4月28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59,4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元人民币。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62元。(B股暂不扣税)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后第3个工作日(5月8日),本公司所在地开户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的卖出价1:1.0350折算。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A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2日,A股除息日为2006年6月2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6月22日,B股除息日为2006年6月23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6月27日。
    三、派息对象
    1、截至200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粤电力A股股东;
    2、截至2006年6月27日(最后交易日2006年6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粤电力B股股东。
    四、派息方法
    1、本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股息于2006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凭股权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股息划入经该股东盖章确认的指定帐户。高管股股息由本公司派发。
    2、B股股东的股息于2006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B股股东在2006年6月27日办理了"粤电力B"转托管的,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五、本次派息后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6楼
    咨询联系人:李晓晴、梁江湧
    咨询电话:(020)87570276、87570251
    传真号码:(020)8513808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