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12月9日获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由于公司为外商投资上市公司,根据国家商务部、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涉及外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方案实施前需得到国家商务部的书面批准。公司董事会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已将申报材料上报广东省外经贸厅,并由其转报国家商务部批准。相关审批程序正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