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0月17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实到董事13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潘力董事长因事未能出席,已委托刘谦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高仕强、宋献中、成欣欣因事未能出席,已分别委托刘罗寿董事、朱宝和董事和沙奇林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劳琼娟董事、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13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经13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13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华能南澳东部风力发电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华能新能源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电亚洲南澳风电有限公司分别按照25%、50%、25%的出资比例投资开发南澳东部风力发电项目,该项目预计规模为45.05MW,预计投资概算为43292万元人民币,公司将出资3607.5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经13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2004年度股东大会已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05年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现天健于2005年6月1日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勤”)合并,由德勤承继天健原有的业务合同。
    董事会同意在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委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继续作为公司2005年度境内会计师事务所。
    本议案经13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