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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5]109号文《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我公司下属电厂从2005年5月1日起上网电价调整为:全资拥有的沙角A电厂上网电价为0.40416元/千瓦时,其中#5机组含脱硫暂定价为0.41916元/千瓦时(原上网电价为0.38506元/千瓦时,其中#5机组为0.40006元/千瓦时);我公司控股76%的湛江电力有限公司(湛江电厂)上网电价为0.44359元/千瓦时(原上网电价为0.42449元/千瓦时);我公司控股58%的广东粤嘉电力有限公司梅县发电厂#3、#4机组上网电价为0.44745元/千瓦时(原上网电价为0.42835元/千瓦时),梅县发电厂#5机组含脱硫上网电价为0.4391元/千瓦时(原临时结算上网电价为0.4212元/千瓦时);我公司控股65%的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公司(韶关电厂#10机组)上网电价为0.47670元/千瓦时(原上网电价为0.45760元/千瓦时);我公司控股51%的茂名热电厂#5机组上网电价为0.42410元/千瓦时(原上网电价为0.40500元/千瓦时)。以上电价均为含税电价。上述电价的调整,按省发改委批复的上网电量测算,预计可增加公司2005年度销售收入约2.5亿元人民币,将对公司2005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数值因发电成本变化难以准确估计。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一日